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5篇-九游会老哥必备的交流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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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朝花夕拾》一书是鲁迅所写的一部散文集,记录了他所回忆青年时期的往事感想,并用文字对社会进行有力的抨击。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有哪些你知道吗?一起来看看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,欢迎查阅!
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1
要说起鲁迅最有名的作品,应该是他的小说,《狂人日记》,《阿q正传》,《孔乙己》这些具有时代意义,可称得上伟大的作品。而《朝花夕拾》,一本回忆散文集,在这些颇负盛名的小说的光芒下就稍显黯淡了。可我这一次我阅读完这本散文集,却有别样震撼。
对于这本书的名称,作者在小引里这样解释:“带露折花,色相自然要好得多,但是我不能够。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,我也不能够使他即刻幻化,专程离奇和芜杂的文章。或者,他日仰看流云时,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。”我从字面看,这个标题的意思就是,早晨的花,傍晚捡拾。早晨的花是指年轻时发生的事情,而傍晚来捡拾,就是说经历过种种坎坷之后再回忆。而鲁迅要“朝花夕拾”的原因,便要从他自己的阐述中理解。若是事情发生后马上写下来,这样的文章是能完整地讲述出事情的经过,细节清清楚楚,可这事情的意义,也许尚没有显现,使人无法体会。若是多年以后回忆这事情,也许很多细节已经模糊,可那留下了深刻印象的,恰才是最重要的部分。
全书薄薄的一本,不过一天就可看完的。然而还是有多处值得好好回味的。先生的文章,年少时只记得书本上的段落了,及至现在仍有吃力的所在,不过好在随着年岁渐长,见识渐多,心境也没有年少时的无知,而对先生的文章也会多一些原本不曾有的见解和学习了。我想这应该也是不再年轻的唯一好处了吧。
这让我想起年轻时一无所作实在是让人赧颜的事。人世间的纷繁芜杂,一个人的卑微无谓还真的是转瞬即过的。但是有回忆也固然是好的,如先生《小引》中所说:或者,他日仰看流云时,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。
走过了这么多年的路,对事物的认识比年轻时透彻,这时再结合自己的经历感受,也许才真正体味出了这事情的价值。这时再写出的,定是情感更加丰富的文章。《朝花夕拾》给我的震撼就在于,那精炼的文字中透出的厚重的情感。
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2
《朝花夕拾》是鲁迅晚年回忆自己在童年、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人和事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。这本书由十篇散文组成,勾勒了从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的若干社会生活风貌,它虽然是回忆性散文,但都有现实的斗争性和深邃的思想性,蕴含着作者对历史的深刻思考和对现实的执着态度。
作者以炽烈的感情和浓重的笔墨,揭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,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历史情景。其中,令我印象最深的是《父亲的病》这篇文章。
作者回忆了父亲生病后,他请了位名医为父亲治病,这位名医故作高深,给出的药引十分独特,结果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了,这位名医又推荐了另一名医生,他的药方更为奇特,很难寻找,而且他还勒索了不少钱财,结果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,最终去世了。
文中还写那位名医的故事,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,特拔十元,深夜加倍,出城又加倍。一天晚上,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找他,他却非一百元不去。这里描绘出了一个见钱眼开的“名医”形象。
我们现在的医生,只要出现急诊,他们都是赶紧去抢救的,生命是最重要的,他们把治病救人永远放在第一位。
而文中的“名医”呢?按了病人的手,冷冰冰的,也没有脉,于是点点头道:“唔,这病我明白了。”从从容容走到桌前,取了药方纸,提笔写道:凭票付银洋壹佰元正。病人都已经死了,他还那么从容,让人家给他钱。这里将当时社会医生的丑态清晰地表现了出来,这不仅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交易,hai反映出“名医”对这种事的习以为常,猛烈地抨击了当时社会的畸形现象。
这位名医故弄玄虚,给鲁迅的父亲开了些奇特却没用的药方,得知父亲的病更加利害了,就说:“我所有的学问,都用尽了。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,本领比我高,我荐他来看一看,我可以写一封信,病是不要紧的,不过经他的手,可以格外好得快……”这里刻画出了一个假装清高,急于甩掉烫手山芋的庸医形象,面对鲁迅父亲病得那么严重的情况,竟说出:“病是不要紧的”这句话,流露出庸医对病人的漠视,对生命的漠视。而陈莲河先生也并不是什么好医生,他身为医生,却以迷信的观点来给父亲治病。
鲁迅的父亲已经快断气了,住在一门的衍太太赶过来了,她叫鲁迅给父亲换衣服,将纸锭和《高王经》烧成灰,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。衍太太一直怂恿鲁迅大喊父亲,这让已经平静下去的父亲又紧张、痛苦了起来,使得父亲死前不得安宁。衍太太的封建落后思想,导致了父亲痛苦地死去。
鲁迅通过请医无用父亲病逝的旧事,反映了他当时的无奈和无助,表现了对父亲的拳拳之爱,对“病态社会”中人心冷漠以及黑暗落后的批判,由此也更激发了作者要摆脱愚昧,求学上进的坚定信心。
《朝花夕拾》初中读后感700字3
《朝花夕拾》的作者——鲁迅,让我想起小学时候的一篇课文——《我的伯父鲁迅先生》,记得当时语文老师给我们介绍作者时,说他被誉为“民族魂”,课文中说鲁迅“碰壁”什么的;那时我虽学完那篇课文,但对鲁迅,以及他当时所处的社会完全是一知半解。
读《朝花夕拾》之前,好像听人说过鲁迅的书是很深奥、难懂的,心里暗忖读起来可能会觉得无聊吧。刚开始读时感到有些吃力,往往读过去好几行后,才发现其实都没明白,便只好再从前面开始读;但渐渐地——读久了后,我发现《朝花夕拾》还是挺好看的!
在这本书中,我最喜欢的是一篇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,这一章并没有太多批判,而是鲁迅儿时那天真烂漫的温情回忆。读书时,不禁眼前浮现出一幅幅画面:有着无限乐趣的百草园中,看见童年的鲁迅和昆虫们玩的不亦乐乎,接连不断地拔起何首乌,在冬天下雪时捕鸟……我觉得鲁迅的儿时是幸福快乐的,亲近大自然,无忧无虑。《三味书屋》中鲁迅正和同窗们偷偷溜出来一同在后院玩耍,静悄悄的,时间久了,寿镜吾先生便会大叫起来“人都到哪去了?!”当先生读书入神时,同学们便会在下面做着各种各样的游戏,而此刻,小鲁迅正专心致致的画画呢。可见,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似乎不是作者情愿的,但依然抑制不住孩子的烂漫纯真的个性。
最让我感到气愤的一篇是《父亲的病》,看着青年时的鲁迅为父亲寻找极为特别的药引子而四处奔波,真是揪心啊!那经霜三年的甘蔗、原配蟋蟀一对、败鼓皮丸……这些所谓的名医,是有多么的贪婪、虚伪、草菅人命!他们不过是些贪图钱财的骗子罢了!最终,鲁迅的父亲终究还是被这些庸医治死了,这是鲁迅埋在心里的痛苦!
读完后,才终于明白鲁迅所说的“碰壁”是什么,也才终于明白了当时的社会是怎样的黑暗,才领悟了为什么称他为“伟大”,这个词,他担得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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