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(10篇)实用-九游会老哥必备的交流社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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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怎么写?在我们的心里,有两盏灯,一盏是道德的灯,另一盏就是法律的灯了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10篇,供大家参考,快来一起看看吧!

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篇1

法律,生活的法则;法律,安全的保障,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。

有人会说,法,离我太远了。其实不然,法就在我们身边,“红灯停绿灯行”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法。

有一回,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段视频,画面上一辆摩托车开到了红绿灯前,这时黄灯开始闪烁,后面又跟上了一辆小汽车,小汽车车主以为摩托车车主会赶快过去,没想到的是,摩托车车主停了下来,而小汽车车主没来得及刹车,一下子把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5、6米外。通过这段视频,我觉得小汽车应该受到法的严惩,摩托车车主是无辜的,他做得对!我们要吸取教训,要牢记“红灯停绿灯行”。

还有一回,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天,我去心之桥买书,下楼时,一阵争吵的声音传进我耳朵,我走进拥挤的人群,只见一个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员,一手紧紧掐住一个老爷爷的脖子,大声用闽南话呵斥着,我听不大懂,好像是在说那个老爷爷偷了东西,那个老爷爷一直大声地说他没有偷,一边挣脱着工作人员的手,要往里面走说要买笔,而工作人员则紧紧掐着他的脖子并将他赶了出去。我觉得这个老爷爷若没有偷东西,那这个工作人员定会无比羞愧,因为他伤害了别人,还诬蔑他人;而老爷爷若偷了东西,那他就犯了盗窃罪和欺骗罪。这件事,我觉得法律要靠别人人自觉遵守,有一点违法的意识可能就会使人一生后悔。

遵法守法靠大家。从小事守起,与法同行,才可能健康成长。

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篇2

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,社会就会混乱不堪。彼此冲突。

我们经常在生活中听到法律这个字眼,也经常在课堂中听到。那么法律到底有什么作用呢?让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篇小故事吧!

我去云南旅行的第二草天,一大早就被太阳公公叫醒了,下楼时,我听到院外时不时传来嘈杂声,于是我走出去看了一下。才理解到原来情况是这样的:

我们住的客栈的主人是一个老爷爷,他每天都出去晨练骑自行车,而村里又有其他人逗猫遛狗,一不小心就碰倒的一个年轻人的小猫。老爷爷满脸抱歉可年轻人就是不肯让步,非要老爷爷陪治疗费。

在我了解情况后,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爷爷和年轻人被围在人海中,人声嘈杂,一点说“当然是要逼她赔钱啦,毕竟撞到了小猫啊,看那小猫多可怜!”另一些又说“年轻人就不应该这样,又没有伤到,就应该让一下嘛,真是的,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?”

到最后七点多的时候,老爷爷的儿子出来替老爷爷解围。老爷爷的儿子问清楚碰猫的时间就开始说:“这位小伙子,第一,你的逗猫的时间不对,云南的法律不是有规定的吗?规定时间是早上七点后和晚上七点半前。第二,法律上本身就规定逗溜宠物要系牵绳的。”年轻人听了老爷爷儿子的解释后,意识到是自己做得不对,道歉了几句就走了。

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:要多多掌握法律知识,提高法律意识,因为这样就可以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”了!

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篇3

施教之功,贵在引路,妙在开窍。作为一名老师,我们和家长一样,都希望孩子能够快乐的学习,自在的成长,并且具有多元的能力。其实这也是教育的宗旨。

从教之初,我们都知道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含了爱国守法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和终身学习。学生和老师作为息息相关的两个个体,也具备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。“教师要想给学生一杯水,自己要有一桶水”,这就要求教师应该具备用心的态度和理念,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底蕴,还要具备合作能力,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组织管理的能力。教育的过程就是这些措施落到实处的过程。

整个讲座过程,刘燕老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教学经验,通过举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来向我们阐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。通过掌握和学习这些法律知识,让我们不仅保护别人,更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。学校和老师都有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,学校和老师也要增强法制观念,依法治教。

我们不要掉以轻心,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,如果遇到不得已的情况,需要请家长配合的时候,一定要先说优点,多说优点,再说如果孩子怎么样就更好了,要多鼓励,切不可一直批评,抹杀孩子的自信心。

教育之路任重而道远。听刘老师的讲座,收获颇丰。用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来教会我们如何爱自己,爱别人。 

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篇4

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,父亲母亲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;当我和父亲母亲碰到警察时,他们就会吓唬我:“不要做坏事,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。”那时,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,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。直到我上学时,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。这时,除了父母,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:“不要做坏事,做坏事是犯法的。”那时,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,却不知道什么叫“法”。

法律在我心中,法律在你心中,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。我渐渐长大,明白法就是法律,犯法便是触犯法律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知识增加,阅历的丰富,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。我渐渐明白,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,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,害人害己,给别人做坏事,自己也将受到惩罚。

法律,这个熟悉的字眼,勾起了我的回忆。我记得,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:其中一个人说道:“小孩子可以犯法,犯了法也不会被抓。”另一个人就反驳道:“小孩不能犯法,虽然不会被抓,但会进行其他教育。”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,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:“小孩子可以做坏事,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。”现在回想起来,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,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。所以,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。要时时心中有法,知法不犯法,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,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。
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,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,不要知法犯法,铸就美丽人生。

《与法童行护航未来》直播观后感范文篇5

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,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,它是社会的窗口,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,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。

我们国家非常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,比如中央电视台的“法治在线”、“今日说法”等栏目,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。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,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,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,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。因此,学习法律基础,提高法律素质,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,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。

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,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司法解释、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。事实上,我们非常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“社会感受”,非常难对其可信性举证。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“社会感受”这个概念时,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,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。

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,虽然未当过法官,没做过律师,不是执法人员,不从事法学研究,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,没有“亲密接触”法律的经历,但是,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。

我学习到了民法、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,使我更加识法、懂法,相信在将来,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!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,贯彻国家宗旨,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,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。做一个懂法,守法,用法的好学生,好公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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